当年,30岁的刘邦在老家沛县的泗水亭当上了小亭长,这个官职可以说是秦国最基层的官员。当时刘邦虽然担任正装,但家境也很贫寒。话虽如此,他却很喜欢吃好吃的东西,特别喜欢吃狗肉。据了解,他那时最喜欢去樊快开的狗肉餐厅吃。由于当时没什么钱,刘邦大多只能把狗肉吃完再赊账。就这样,樊哙几乎天天向刘邦要狗肉账。但尽管如此,刘邦还是经常去吃,随着时间的推移,赊账的钱也多了起来,樊快觉得这样不行,就搬了自己的狗肉店,但没过几天,刘邦又找到了他的店,开始继续赊账吃狗肉。当然,刘邦欠樊哙的狗肉钱也越来越多。
而刘邦虽然经常受外伤,但他作为正装,经常去樊快的狗肉店,反而带领樊快狗肉店的生意,生意非常红火。就这样日积月累,樊哙和刘邦成了好朋友。没过几年,陈胜、吴广率九百名戍边士兵在大宅乡起义,各地受秦暴政的群众也纷纷响应。此时沛县主要官员萧何、赵参策动当时沛县县令也起义,而且他们决定找刘邦合伙,因为当时的刘邦已经从别处调来一支部队。经过商议,决定派樊快去联系外逃的刘邦。当樊哙率领刘邦的队伍返回沛县时,沛县县令将起义队伍的领导权让渡给了刘邦。后来的事大家都清楚了,刘邦一步步当上了皇帝。
当了皇帝的刘邦当然是众所景仰,皇帝的饮食习惯深深影响了当时人们的饮食喜好。在刘邦的老家沛郡地区,人们知道刘邦喜欢吃狗肉,而且他已经当上了皇帝,所以在当地吃狗肉居然风靡一时,经久不衰。时至今日,当地仍有吃狗肉的习俗。